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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姐姐在港確診癌症」完整系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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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)姐姐想返菲律賓/印尼醫病?僱主必知3件事
僱主應了解的事
  • 外傭患病並非即時解約的理由——必須按正式程序辦理,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及薪金爭議。
  • 僱主有法律責任為外傭安排回程機票,不能要求外傭自行承擔回國費用。
  • 應立即檢查外傭保險,確認醫療費及「緊急遣返」保障——忽略此步可能導致不必要的財務損失。
  • 須正式通知入境處終止外傭受僱記錄,並保存所有書面文件,避免日後申請新外傭時出現問題。

當工人姐姐不幸確診癌症,並表示希望返回原居地(例如菲律賓或印尼)接受治療時,很多香港僱主都會非常擔心——應該立即解約嗎?醫療費誰負責?回國安排要怎樣做才合法?如果處理錯,有機會涉及外傭僱傭條例責任、保險索償問題,甚至入境處程序錯誤。

外傭患病回國——DuckDuckDay 協助香港僱主處理外傭醫療及終止合約事宜
外傭確診患病,僱主需依法處理——DuckDuckDay 陪你每一步。

⚠️ 重要提示:外傭患病不等於可以即時終止合約。僱主必須按照正式程序處理,否則可能面對法律責任。以下3個步驟,請逐一跟隨。

第1件事:先確認醫療診斷及保險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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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立即終止合約——先了解清楚情況

很多僱主在驚慌下第一反應是即時解約,但這可能是錯誤的做法。正確的第一步是:

  • 取得醫生的正式診斷證明
  • 了解病情及治療方案
  • 確認外傭是否適合飛行(部分病情嚴重者未必適合即時乘機)
  • 詢問外傭的個人意願——係想留港治療,定係想返國?

同時應立即檢查你為外傭購買的外傭保險,確認:

  • 保險是否涵蓋該疾病(部分保單有「已有病症」除外條款)
  • 是否可以申請醫療費用索償
  • 是否有「緊急回國」或「遣返」保障

保險是減少你財務風險的重要工具,很多僱主忽略了這一步,結果自己承擔不必要的醫療費用。

💡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,僱主並不需要承擔外傭的所有醫療費用——條例規定僱主提供「免費醫療護理」,但通常指的是基本診症而非昂貴的癌症治療費用。若外傭決定回國治療,醫療責任亦會隨終止合約而解除。

第2件事:合法安排終止合約及回國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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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辦理——所有步驟用書面確認

如果外傭決定回國接受治療,僱主需要按照以下正式程序處理,切勿口頭了事

  • 終止合約:按照標準外傭僱傭合約第4條辦理,給予一個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(HK$5,100,現行最低工資)
  • 支付所有應付薪金:包括尚未支付的薪金、代通知金(如適用)、以及按年資計算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如符合資格)
  • 安排回程機票:根據合約,僱主有責任為外傭安排回原居地的機票
  • 向入境處提交終止通知:必須正式通知入境處終止外傭的受僱記錄,否則影響日後申請新外傭
  • 保留所有書面記錄:終止通知書、薪金收據、機票記錄,全部保存備用

所有安排用書面確認,避免日後爭議。如有疑問,可聯絡 DuckDuckDay 代為跟進程序。

📋 小貼士:如果外傭係自願提出回國(非僱主要求),雙方可協商「雙方同意終止合約」,代通知金問題較易處理。重要:所有協議必須落實書面,並由雙方簽署。

第3件事:提早安排替代外傭,避免家庭照顧真空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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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早準備,影響越少

外傭離開後,家庭照顧(特別是有幼兒、長者或需特別照顧的家庭成員)可能立即出現問題。建議在處理終止程序的同時,立即開始配對新外傭

一般所需時間:

  • 本地完約外傭:2–4 星期(已在港、毋需等海外入境)
  • 海外申請外傭:6–10 星期(需辦理海外入境及簽證手續)

越早開始準備,家庭照顧空缺的時間便越短。DuckDuckDay 備有活躍的本地完約外傭名冊,可為緊急個案優先配對。

留港治療 vs 返回原居地治療——僱主利弊分析

選擇 優點 缺點
留港治療 ✔ 香港醫療水平高
✔ 毋需立即重新請人
✔ 程序較清晰
✘ 僱主醫療護理責任持續
✘ 外傭工作能力受影響
✘ 家庭照顧安排困難
返回原居地治療 ✔ 減少香港醫療責任
✔ 外傭有家人陪伴照顧
✔ 對雙方通常係較理想的安排
✘ 需重新請新外傭
✘ 需安排機票及辦理手續
✘ 需時間等待新外傭到位

通常情況下,工人姐姐自己亦傾向回國——有家人陪伴、費用較低、生活環境熟悉。因此大多數外傭個案最終都係選擇返國治療,僱主亦不用過份擔憂。

如果沒有提前安排,會發生什麼事?

很多僱主以為「到時先算」,但現實往往係:

⚠️ 外傭突然離開,而你未有任何安排的話:

小朋友放學無人接送——你需要臨時找家人或朋友幫忙,但不是人人有這個資源
長者或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成員無人照顧——安全風險直接出現
僱主需要請無薪假或提前離開工作——影響你的事業及收入
家庭壓力急劇增加——夫妻雙方都要分攤照顧責任,衝突容易出現
倉促之下請錯人——因為太急,沒有時間做好面試和配對,結果再換人

呢啲情況唔係最壞情況——係非常常見的情況。越早準備,影響越少。

常見僱主錯誤(請避免)

  • 立即口頭解約,不辦理書面程序——日後可能引起薪金或賠償爭議
  • 忘記通知入境處——影響下次申請新外傭的紀錄
  • 忽略保險索償——保險可以減少你的財務風險,應盡快向保險公司查詢
  • 不安排回程機票——僱主有法律責任為外傭安排回程,唔可以要外傭自行承擔
  • 太遲開始搵新外傭——照顧空缺時間越長,對家庭影響越大

💡 每個案例情況不同,視乎外傭的病情、保險保障、家庭需要及外傭本人的意願作決定。如果你不確定點處理,建議盡快聯絡我哋——免費初步建議,助你釐清每個步驟。

常見問題

工人姐姐確診癌症,我可以即時終止合約嗎?
不可以即時口頭解約。應按標準外傭合約第4條辦理,給予一個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(HK$5,100)。若雙方同意,可協議終止合約,但所有條款必須以書面確認。
工人姐姐的醫療費用,僱主需要全部負責嗎?
《僱傭條例》規定僱主提供「免費醫療護理」,但通常指基本診症,而非昂貴的癌症治療費用。應立即檢查外傭保險,確認保障範圍,以減少僱主財務風險。合約終止後,醫療責任亦會隨之解除。
工人姐姐回鄉治療,機票費用由誰負責?
根據合約,僱主有責任安排及承擔外傭回原居地的機票費用,不可要求外傭自行承擔。應保留機票收據作書面記錄。
工人姐姐離開後,我多快可以請到新外傭?
建議在處理終止程序的同時立即開始配對。本地完約外傭一般 2-4 週可入職,海外外傭則需 6-10 週。DuckDuckDay 備有活躍的本地外傭名冊,可為緊急個案優先安排。